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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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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名单的通知

教师[20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在第2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教育部会同有关中央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推荐,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投票,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委员会推选,获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的10位教师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张丽莉、福建医科大学姜小鹰、西南大学黄希庭、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韩亚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回民中学何桂琴、吉林省汪清县天桥岭林业中学朴航瑛、山东省诸城市枳沟镇枳沟小学吕映红、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长凝镇东长凝小学范妹锁、安徽省淮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孙明霞、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新萌学校代建荣。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教育部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严谨笃学、刻苦钻研,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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