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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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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院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试行)》(鲁外职院党字〔2016〕48号),拟在全院教师中评选出5名2017-2018学年师德标兵(泰安校区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评选1名),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委员会构成如下:

 任:林凌家  刁建东

副主任:唐长臣  周厚才        

 员:陈祥国      张风文  覃翠英  于延雯

孙巧奎  苏春鹏  姜学初  贾贵贞  王金光

孙茂峰      于晶晶      徐成浩

委员会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二、 评选标准

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全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一线优秀教师。按照侧重教学一线人员的原则,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评。

1.模范遵守道德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严格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天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立德树人,以身作则,注重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培养;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自身修养,以正确的思想观点、严谨的教风师风影响学生;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把育人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全过程;热爱教师职业,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爱护每位学生,建立正确、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2016以年来,每学期学生评教原则上不低于90分。

3.恪守教师职业操守。弘扬科学精神,坚持追求真理,坚持实事求是,发扬学术民主,善于团结合作,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自由,坚持抵制一切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4.担当教师社会责任。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贡献力量;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服务民众。

5.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坚持以学生为本,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知荣明耻,公道正派,为学生做好表率;注重师表风范,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自尊自律,清廉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觉抵制一切有损于教师身份和职业声誉的行为,自觉维护高校教师良好的师德风范和社会形象。

6.致力学院事业发展。自觉维护遵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章程》,带头传承厚植学院校风、学风,认同践行学院校训和学院精神;爱校如家,自觉维护学院形象和荣誉,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能正确处理好学院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支持,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甘为人梯,积极营造“团结、平等、友善、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勤奋向上、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努力追求学院、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7.在满足上述6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突出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

2)2016年以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院级以上重要成果的;

3)2016年以来,公开发表过不少于2篇教学或科研论文的;

4)2016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

5)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 “优秀”的。

8.师德师风失范,实行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院合法权益的行为;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规范、严重影响学院声誉和教师形象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发动推荐(5月10——21日)。各系部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的评选工作小组开展评选活动,确定本单位师德标兵推荐候选人1名。

2.集中评选(5月22日——31日)。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通过审查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述职,由标兵评选委员会投票选出师德标兵建议名单报院党委,由党委会决定师德标兵的评选结果。

3.公示表彰(6月1日——11日)。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公示结束后,学院为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0元奖励。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组织,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证。

2.各系部要广泛动员一线教师参与评选活动,明确专人负责。

3.被推荐候选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师德标兵评选推荐表”,并撰写个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由所在系部党总支签署意见后,于5月21日前报学院评选工作组办公室(行政楼306室,联系人:吕娜,联系电话:55761052)。事迹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并报所有文字稿的电子文本。

附: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师德标兵”评选推荐表

                           

中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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