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号,那就是在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上,法治是最大的共识。我们从十八大报告有关法治的论述中不难看出,无论是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还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无论是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还是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抑或是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都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法治贯穿了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覆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全领域。为什么党的报告浓彩重抹法治内容,为什么再三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这与法治在国家社会治理中的特殊作用有关,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特别是近年来改革发展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总结。可以说,法治不仅是所有改革的有力保障,更是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的共识,必须长期坚持,而且应当成为我们党的基本执政方式,成为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
法治是各项改革制度的升华。改革是破旧立新的过程,当改革发展成熟到一定程度,就必须用制度的形成将其定型,使之成为更加稳定更加具有刚性的规范体系。为此,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另一方面,任何改革发展,必须有制度约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突破法治框架,否则就可能造成“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恶果。
法治是科学发展的前提。作为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更需要法治的支撑和保障。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后就应该建立新的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而这个过程当然是靠法治才能得以实现的。因此,这里说的法治就应该是“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结果。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离不开法治。缺乏法治规范的发展不可能全面协调发展,没有法治支撑的发展也无法持续发展。
法治是民主政治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发展民主政治的重点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民主作为基础的法治可能沦为专制,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可能成为暴民政治。法治和民主共生共存的关系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推进法治应该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最重要共识。
法治是社会管理的保障。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强法治,法治不仅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从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已经初步形成,这次十八大报告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了“法治保障”的表述,并且将其定位为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足见对法治的重视。事实上,没有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是不完整的,也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办好教育、实现高质量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都有赖于法律的完备和有效实施,都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作用。随着社会转型加快,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摆在我们面前,重视法治是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别无它途。
法治是文化发展的推进器。十八大报告强调,文化改革发展的既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又要倡导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核心价值观中,法治是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加强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更应该“积极加强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过程中,必须依靠法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些表述充分说明,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发展同样离不开法治的推动与保障。
法治是反腐倡廉的利器,也是政治清明的基础。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要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必须摈弃人治,厉行法治。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表明,法治是预防消除腐败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只有重视法治反腐,才能建设廉洁政治,只有厉行法治,才能实现政治清明,只有法治严密,才能保障干部清正。只有注重发挥法治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为此,应当尽快制定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为各种行政行为提供最基本的权力边界和程序规则,规范各类公权力的行使,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和权力滥用。同时还应该加快制定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政府信息公开法、问责法等重要法律,尽快完善预防腐败的法律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预防腐败体制机制。
十八大报告不仅为中国的发展确立了方向和道路,也为法治的发展勾勒了蓝图。当法治成为未来中国改革发展的最大共识之时,我们离法治的理想也就更近了一步,我们有理由期待。
摘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