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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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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法字〔2013〕2号

各市教育局:

2011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认真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省普法办、教育部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自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是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把做好中期检查督导自查,作为今年“六五”普法的重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环境,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奠定基础。

二、突出自查重点。中期自查的内容和对象要突出教育系统的特点,将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法律进课堂、法律进学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普法治理等情况,作为本次自查的重点。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在工作实践中加以宣传推广,或者考虑上升为普法政策要求;要注意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创新工作方式。要转变工作方式,以自查为主,注重工作实效,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推进工作。要创造条件,组织多种方式的新闻宣传,多从正面报道和推广先进经验。好的经验材料可推荐送至省教育厅予以宣传报道。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教育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机构和人员,要在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具体工作责任,制定好中期自查工作计划,完善自查标准和基本要求,明确工作步骤,扎实、细致、全面地做好中期自查,为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打下坚实基础。

自查完成后,请于7月中旬报送以下材料:

(一)中期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本地教育普法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发布的文件、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普法具体做法、法律进学校情况、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举措、下一步“六五”普法基本设想等内容。自查报告不超过3000字,要突出重点和具有制度建设意义的做法。

(二)如实填写完成《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自查问卷》(详见附件)。

(三)可同时报送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约1000字,以便组织集中宣传报道。

各市教育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我厅将适时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先进经验,探讨总结问题与不足,并对下一步全省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部署。自查报告、问卷和宣传材料请发送电子邮件至:sdedulaw@163.com。工作中有关问题和情况请随时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沟通联系。电话:0531-81916651。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自查问卷》

http://xibu.sdwm.cn:9090/xibu/uploadfile/2013/0828/20130828032907983.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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