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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与时代同行”——青岛市首届大学生“学习强国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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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与时代同行”——青岛市首届大学生“学习强国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系、各学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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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与时代同行”——青岛市首届大学生“学习强国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引领广大学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展现新时代学子的理想信念和精神风貌,特举办“与时代同行”——青岛市首届大学生“学习强国杯”作品征集活动,鼓励驻青高校所有在读学生从个人成长和求学经历出发,联系家人、家庭、家乡、学校和社会生活实际,用文艺的形式生动展现属于莘莘学子的追梦历程、理想信念与家国情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时代同行”

二、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1

、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在读学生

、征集内容

1.文学类:诗歌、小说、散文等,文体不限。文本不超过4000字,要求主题明确、语句通顺,表达观点清晰、整体布局严谨。

2.摄影类:纪实摄影。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10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格式pngjpgjpeg,长边精度不小于800像素,大小不超过2M

3.平面设计类:“学习强国”海报、文创产品设计。要求创意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格式pngjpgjpeg,精度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2M

4.短视频类:时长15分钟以内的视频短片。分辨率1920*1080,编码H264,码率9000kpbs以上,格式flvmp4aviwmvmpgmovmkvf4vrmvb3gp,大小不超过4G,字幕简体中文(英文),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

、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本次活动主题,素材真实,立意高。

2.作品须是原创,且此前未在出版物公开发表。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本次活动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活动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制作推广、编辑出版、新闻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投稿方式及注意事项

负责作品征集和初评工作,在文学类、摄影类、平面设计类、短视频类作品中评选出至少4篇(部)优秀作品投至团委孙巧奎和宣传部王彤内邮

所有来稿作品需注明姓名、年龄、院系专业、联系方式、指导教师;摄影类和短视频类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及作品简介(不超过300字);平面设计类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及简介(不超过300字)。

、奖项设置

优秀作品将被投递至青岛市组委会参与最终评选。

青岛市大学生“学习强国杯”作品征集活动奖项设置如下:

1.团体奖项。根据征集作品数量及质量,在所有参赛高校中,评选最佳团体奖一个。

2.个人奖项。根据征集作品质量,在文学类、摄影类、平面设计类、短视频类作品中,各评选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

3.部分优秀作品将择优在学习强国青岛学习平台刊发,并向学习强国上级平台推荐。

望各系、各学生组织和全体在校学生积极参与。

联系人:孙巧奎 王彤

联系电话:5576 1082(团委)15588979692(王彤)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宣传部 团委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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