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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李沧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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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李沧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请于3月26日前通过区金宏网报依法治区办公室。

附件:李沧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3月10日

附件:

李沧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也是中期督导检查年。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做好2013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扬“诚信实干、奋勇争先”的李沧精神,扎实开展“法治李沧”创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进一步提高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的新李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和要求

今年是贯彻实施《李沧区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和落实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决议》承上启下的一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好年度实施方案,具体任务和要求是:

(一)围绕中心 服务民生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特色和经验,增强和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基础。

2、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队伍的职能作用,为迎办世园会,全面落实“拥湾枢纽、生态商都”发展定位和“一极两轴三区四带”战略布局,积极宣传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为企业搬迁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保障和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和谐稳定。

4、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推进法治李沧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理

1、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把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成绩作为确定当年年终考核等次依据之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举办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考试。

2、坚持法德结合,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强四德、提素质、迎世园”活动相结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开展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拆迁、公共卫生、治安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和道德知识宣传教育,培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宣传推广李村街道君峰路社区创建“QQ社区法律服务俱乐部”的经验和做法。落实社区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即: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普法队伍的作用,定期对居民骨干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大力开展刑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保障和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全区大、中(专)、小学校要聘请聘任专职法制副校长。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市普法办在全市拟建10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筹备在市北区延安二路小学召开创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

4、依法经营抓管理,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指导企业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按照“青岛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的要求,继续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单位深化创建活动,推进诚信守法企业更加规范、完善、有序发展。

5、服务经济发展,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指导辖区单位依法经营,降低和防范经营风险。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责任制,做好辖区普法依法治理新单位劳动用工指导工作,通过开展各种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提高单位普法的覆盖面,提高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6、宣传普及国防知识,深化“法律进军营”活动。推进拥军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共同参加送法联欢活动,进一步增强官兵的国防法律意识,有效提高广大基层官兵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好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三)推进法治李沧创建 提高依法治区水平

1、落实法治创建标准,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要按照《青岛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目标责任分解》和《青岛市法治区(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青岛市法治区(市)创建考核细则》,结合我区实际,使法治创建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以“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单位)为手段,按照创建标准,推进法治机关、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努力开创“法治李沧”建设工作新局面,按照市普法办的部署,做好全国、省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的评比表彰准备工作,努力争创省级、国家级法治创建先进单位。

2、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建立完善的创建组织机构,建立依法行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等创建工作组织,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发挥队伍职能作用,宣传推广兴城路街道“无讼无访”和谐社区创建的做法和经验。今年按照“法治镇街”创建考核标准,将评选推出一批典型,每个街道要培育1-2个试点单位。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市普法办今年拟在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3、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国家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利用社区“道德讲堂”、民俗文化节、夏季纳凉晚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载体和丰富多彩文化活动形式,定期开展法治创建宣传活动,引导居民依法参与居民自治活动,实现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力争全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率达到82%以上。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确保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二)、建全队伍,强化培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聘请有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和教授等专业人才充实到普法讲师团。制定好培训计划,做好普法讲师团成员和骨干的培训,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队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在继续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法治广场、法治公园和法治楼院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突出利用好李沧普法网页和网络媒体的作用,扩大普法的实效和覆盖面。

(四)、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要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考核表彰等各项机制,确保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五)、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区今年将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自查和抽查,迎接省市对我区的中期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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