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广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深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通知
鲁教法字〔2014〕3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由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网址:www.qspfw.edu.cn)上线运行以来,进一步丰富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成为受到广大青少年学生青睐的权威性普法宣传平台。为充分发挥普法网的作用,深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法网的重要作用。普法网是适应青少年认知特点和习惯而开发的专业化、公益性网站,其主要针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索利用网络手段,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利用网络工具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宣传和推广普法网等优秀网络资源,最大限度发挥网络优质资源、有益信息的引导、教育作用。
二、大力推广宣传普法网。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通过文件、会议活动、微博等方式推广宣传普法网,使广大学校、教职工、学生熟知普法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单位门户网站、校园网添加普法网链接。各市教育局要以青少年学生和教师为重点,积极推动学校组织学生、教师进行个人注册、登录,确保普法网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开通微博、微信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关注普法网微博、微信,积极参与互动。
三、积极参与普法网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定期上传教育法制信息制度,及时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教育普法活动报道,学生法制教育的典型做法,法制教育的课件、微电影、动漫等优质资源,教育法治(包括执法、司法等)典型案例等,上传到普法网相应栏目。
四、充分利用普法网资源。要及时关注普法网有关赛事活动,广泛发动教师、学生参加。近期,普法网正在开展法制教育课件资源征集、“我们为我们普法”、“全国中小学普法优秀成果展示”等活动,请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借助普法网资源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普法网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
五、进一步健全普法网信息员队伍。修改完善注册信息,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账号应为“**市教育局管理员”“**县(市、区)教育/教育体育局管理员”,各级各类学校联络员注册账号应为“(学校规范全称)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普法网注册要求注册。尚未注册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抓紧确定联络员和信息员(可为同一人),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注册认证,切实履行对本地、本单位信息上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等职责。
六、建立普法网利用情况通报制度。省教育厅将根据普法网提供的数据对各市教育局、各高校注册认证、网站链接及政策法规、活动报道、法制课件、微电影、动漫等法制教育资源以及典型经验等信息上传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公布有关情况,并将其作为“六五”普法考核的重要指标。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6日